近日,省委“两新”工委发出通知,对由省直相关部门管理的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提出要求,届时省农业农村厅将出席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列席指导,现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勇前行,在新征程中不断谱写“高质办学、开门办学”新篇章。
二、会议内容
(一)认真组织学习。开展集中学习。将于近期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开展个人自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指定的4本学习材料。每名党员要通过学习,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不断深化对党的历史的系统把握,打牢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两新组织党建等重要论述及民营经济和社会组织发展史等内容。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会前将通过支部书记重点谈、党员之间相互谈、党员和群众之间交心谈心,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党员工作生活状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传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将带头发言,其他党员同志逐一发言,讲收获提高,讲差距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四)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一项一项改进提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情况将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公开。
三、督促指导。诚邀省农业农村厅党委党建工作指导员莅临列席指导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听取吸收对有关情况进行的点评。
四、会议要求。请支部每位党员高度重视,认真按会议主题、内容要求准备,并积极参加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上报省社会组织第一综合党委党委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五、其他。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拟定于9月1日15:30在411会议室举行。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西部新农村建设培训中心支部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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